日期: 2014-05-26 15:09 新闻主: 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
长方照明于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有效期三年。
2013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,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,并顺利通过复审。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、深圳市财政委员会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发证时间:2013年9月22日,有效期:三年。
根据有关规定,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,将连续三年(即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)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按1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公司2013年度已按15%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,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3年度经营业绩。
2014-05-26 15:20:42【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】战略经营
新年伊始,美国的白炽灯退出计划刺激LED板块大涨。面对LED照明市场爆发带来的机遇,长方照明率先出招。
2014-05-26 15:19:22【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】技术研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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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5-26 15:18:07【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】战略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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